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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2020货车禁行区域通行证发放启动

2020-01-10 来源:合肥交警 阅读量:50

1月10日,据合肥交警部门消息,为控制市区机动车通行总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合肥交警将从1月13日开始发放2020年度市区禁行线路通行证。2020年2月29日前,2019年度通行证仍然有效,原证件按照2019年度通行证管理办法执行。


合肥:2020货车禁行区域通行证发放启动



|通行证种类

2020年度合肥共发放5大类18小类通行证,涵盖大型货车(A)、大型货车(B)、快递等。


|通行证管理规定

1、所有通行证办理均通过《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上审批业务平台》进行办理,实行系统化发放管理及一站式服务。

2、各相关大队自行负责本大队辖区内通行的(不跨区)大型货运车辆通行证发放及管理工作,具体通行规则由各大队自行确定,各大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证件。

3、2020年市区继续取消旅游客车及新能源客车通行证办理,即所有(不分本地外地)旅游客车(车辆行驶证载明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的)、新能源客车(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客车)的车辆进入市区无需办理通行证,且允许在高架桥道路通行。

4、临时通行证由支队驻政务中心窗口、各路面执勤大队(含队部和路面执勤固定岗亭)、绕城高速所有道口及方兴大道高速道口涉及的大队(含队部和收费道口岗亭)发放。其中不涉及本辖区或目的地不在本辖区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1-3天;有效期超过3天的,由目的地所在大队发放,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天。

5、通行证办理实施“黑名单”制度,所有通行证背面均附有通行规定说明及防伪二维码,对于有以下情况的,由路面执勤民警没收证件、依法处罚并将情况抄送至支队秩序科,由支队秩序科将车辆列入“黑名单“。

以下情况本年度内不予办理:使用伪造、涂改、其他车辆通行证的;使用过期及与规定使用车型不符通行证的;渣土车、搅拌车载明的车辆及驾驶人与实际不符合的;违反通行证通行规定,累积5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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