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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台用户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自查整改的通知

2022-04-01 来源:物流与安保中心 阅读量:150


平台各用户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平台上注册备案的各需求方和供应方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四自查、四做好”,坚决保障运输安全。

一、自查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责任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重视当前严峻安全形势和疫情防控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供应方自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梳理运输管控流程,及时补足对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漏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切实做到“管理有制度、执行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各需求方要做好承运资源资质核查,坚决不与安全制度不全、管理不规范、运营资质不齐全的供应方开展合作。

二、自查运载工具安全性能,做好关键部件日常维保

各供应方要从交通运输实际出发,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所属车辆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开展自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安全带、应急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各需求方要做好承运车辆性能检查,选择与运输任务性质匹配的车辆,坚决不用“问题车”,确保运输安全。

三、自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做好人员日常培训教育

各供应方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思想认识、专业能力、工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自查,看是否掌握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影响履职的身体疾病、是否有偏激的思想、相关从业资格是否有效等,做好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到“人员管理不流于形式,安全教育不走过场”。各需求方要做好从业人员资质核查,坚决做到“疑人不用”。

四、自查运输手续和应急预案,做到运输过程合法合规

各供应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运输手续,对营运范围、营运期限、准运证照等进行自查,及时更新经营信息,严禁超载运输和越权经营。运输前,供应方和需求方要严查运输手续是否齐全、运输方案是否完备、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重点排查涉危涉爆产品运输环节,切实做到“无资质不承运、无手续不上路”。

 

各需求方和供应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现相关合作单位、车辆或从业人员有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联系平台,平台将在核实情况后,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平台联系电话:400-640-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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