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与安保中心平台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1年8月2日
生效日期:2021年8月3日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
欢迎您(或称“用户”)使用物流与安保中心平台!
在您决定成为物流与安保中心平台(以下 简称“平台”)的用户之前,请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条款,请您立即停止用户注册流程并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简称“本服务”)。您只有在成为平台注册用户后,才能使用平台所提供的权限申请、资源管理、需求管理等功能。您在享受平台服务时必须完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服务协议。
您点击或勾选平台相关页面上的“同意”键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同意/接受本协议(如在相关页面上点击后续操作或已实际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或已实际接受平台的服务或已实际执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约定等),即表示您与平台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约定内容的约束。
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审慎、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内容、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内容、收费的内容以及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本协议构成您注册、使用平台之先决条件,您的使用行为将视为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平台有权随时变更本协议并在平台上予以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平台。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在平台已经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和通知(统称“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您继续使用平台,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
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注册的用户,本协议构成对已生效的平台《注册协议》的修订和补充。除非特别声明,本协议适用于本平台提供的所有服务,包括现有服务及本平台将来可能提供的新功能、新服务。
二、定义
2.1 平台:指物流与安保中心平台网站(域名为gfjgwl.com)以及军工物流APP、微信小程序等客户端。
2.2 用户:指使用本平台的所有企业、个人、其他组织或实体。用户必须申请注册并审核通过才能成为本平台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以向平台申请供应方、需求方、维保方等交易角色。本平台部分功能仅对注册用户开放。
2.3 供应方:从事物流或安保经营活动、对外提供物流或安保服务的用户。
2.4 需求方: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并对物流或安保服务有需求的用户。
2.5 维保方:从事产品安装后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平台供应方和需求方提供服务的用户。
2.6 账号:指用户完成平台注册流程后获得的可以登录平台的账号。用户具有唯一的管理员账号,管理员账号的权限与用户在平台申请通过的权限相同,管理员账号可以新增子账号并为其分配权限;个人可以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号并申请加入企业用户。
2.7 用户信息:指您提交给平台的及通过平台发布的及/或平台通过您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的用户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提交、发布的您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用户指定的代表及/或联系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管理员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用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身份证载明的其他信息等;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及身份证载明的其他信息、车辆信息、货源信息等,以及您为申请、使用平台的其他用户所提供的服务/商品而提交的其他用户相关信息。
2.8 货源信息:指您通过平台发布的与单次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货物类型、装货时间、运输期限、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2.9 承运信息:指您通过平台发布的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身份证号、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是否挂靠等信息。
2.10 保证金:指在平台上注册备案的供应方存入平台资金账户的保证金性质的款项,是为维护正常交易秩序,规范服务行为,保证任务安全平稳运行而设立。
2.11任务:指需求方委托供应方完成的货物运输任务。
三、用户资格
3.1 您向平台申请使用平台服务应当首先注册成为平台的用户,成为用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若您为企业、其他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您必须是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具备就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及/或其他活动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1.2 若您为自然人,您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1.3 您一直按照所有对您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及/或其他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或情形。
3.2 若您通过平台发布货源信息,则您应申请需求方角色,并确保货源信息来源合法且您有权进行发布,您具备发布货源信息的相关资质、证照及必要的法律手续和合法依据;如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则您应申请供应方角色,并具备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及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必要的法律手续和合法依据。
3.3 若您通过平台发布驾驶员及/或车辆信息,则您应确保您发布的车辆信息涉及的所有车辆是具备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相关资质、证照的货运车辆,并确保您发布的车辆信息所对应的所有车辆的驾驶员是具备依法从事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相关资质、证照的驾驶员。您确认对提供货运服务的车辆拥有合法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且您应在用户资格保有期间和实际通过平台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期间,一直维持车辆处于合法状态和正常营运及使用状态。
3.4 用户应当通过平台提供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平台服务,用户依本协议所取得的权利不可转让。
3.5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平台将有权撤销该用户的资格而无须给与任何补偿。
3.6 用户对本协议的修改有任何异议,可联系平台注销其用户资格,但注销前已产生的责任义务需完成,所造成的后果需由用户承担。
四、账号的操作
4.1 若您为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您需要:
4.1.1 在申请注册平台用户时,您应向平台出具《管理员证明》,平台将按照《管理员证明》审核指定账号操作人。账号操作人持有您的平台账号及密码。
4.1.2 无论您是否指定账号操作人及/或出具《授权委托书》,您应理解,平台就您与您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之间的关系不具有任何核查的义务,您应自行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任何使用您的账号密码登录使用平台服务的行为均视同您的行为,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与法律后果由您承担。如因您与您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之间的纠纷或争议导致给平台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您与您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您直接追偿。
4.1.3 管理员账号可以根据企业用户自身管理需求自主创建、停用子账号,子账号可代表企业用户执行企业用户在平台上的相关业务操作,平台将认为子账号的操作行为是用户授权同意的,由于子账号的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且平台保留追究当事人违规操作责任的权利。
4.2 若您为自然人,您需要:
4.2.1 在申请注册时提供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4.2.2 同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4.2.3 您只能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如果平台有证据证明您使用了他人的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可以不经过您的同意删除、停用您的账号,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您个人承担,如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保留向您追索的权利。
4.2.4 注册成功后,您可以申请加入企业用户,经企业用户的管理员审批通过后即可加入企业用户。企业用户的管理员有权对您的账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停用您的账号,修改您的密码等。您提出加入企业用户的申请即视为您授予该企业用户的管理员本条约定的对您账号的管理权限。
4.3 平台有权停用3个月未上线的账号,如您需要恢复账号,请联系平台并提供平台要求的证明材料。由于停用账号所带来的损失,平台不予赔偿。平台有权删除未完成注册流程的临时账号。
五、服务使用规范
5.1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平台仅为用户提供服务平台,您应自行对利用平台服务从事的所有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相应地,您应了解,使用平台服务可能发生来自他人非法或不当行为(或信息)的风险,您应自行判断及行动,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5.2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经过平台所建立的服务不得私自进行交易,平台不对私下交易行为做任何承诺和保护,因违规私下交易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后平台有权处分相关用户账户,并记入信用档案。
5.3 您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5.3.1 上载、传送或分享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诈骗、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5.3.2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5.3.3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所传送;
5.3.4 将依据任何法律或合约或法定关系知悉但无权传送之任何内容(例如由于雇佣关系和依据保密合约所得知或披露之内部资料、专属及机密资料)加以上载、传送或分享;
5.3.5 将涉嫌侵害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之内容上载、传送或分享;
5.3.6 跟踪或以其它方式骚扰他人, 或通过本服务向其他用户发送大量信息;
5.3.7 将任何广告、推广信息、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滥发信件”、“直销”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上载或发布;
5.3.8 违反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行为;
5.3.9 从事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5.4 您承诺不对本平台和服务从事以下行为:
5.4.1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5.4.2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所在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本服务所在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5.4.3 通过修改或伪造系统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系统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实现上述效果的工具、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5.4.4 通过非平台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平台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5.4.5 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软件对本平台及其组件、模块、数据等进行干扰。
5.5 您同意并接受平台有权对您使用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中止或终止服务,以及向有关机关报告。
5.6 您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使用本服务侵犯平台的商业利益,或从事任何可能对平台造成损害或不利于平台的行为。
5.7 您了解并同意,在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平台及其关联公司自行或由其他第三方合作伙伴向您发送广告、推广或宣传信息(包括商业或非商业信息)的,您应当自行判断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因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前述广告商提供的内容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平台不承担责任。
5.8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使用本服务时接触到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平台无法且不会对您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5.9 如果平台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您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平台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举报内容核实、删除、屏蔽等措施,以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收回账号,限制、暂停、终止您使用部分或全部本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违反上述承诺的,平台将撤销用户资格,并依法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6.1 您应根据本协议及平台发布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使用平台提供的功能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上查看货源信息、查询车辆信息、联系车辆、发布车辆信息、查询货源信息、联系货主、使用平台上的增值服务、参加平台的有关活动及/或享受平台提供的其他有关资讯及信息服务等。但对于平台提供的付费服务,平台有权根据服务类型及服务阶段确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平台可能会给予您一定免费体验付费服务的次数或期限,但平台有权根据运营需要或您的使用情况经提前通知后终止您的免费体验,免费体验终止后您须按平台页面显示的资费标准、收费方式、购买方式等资费政策信息购买付费服务后方能继续使用。
6.2 您不得使用以下方式登录平台或破坏平台所提供的服务:
6.2.1 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自动方式访问或登录平台;
6.2.2 通过任何方式对平台结构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的行为;
6.2.3 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平台的正常工作或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
6.3 您在平台提供及发布的信息应当合法、真实、有效、完整,否则,您应就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平台有权停止向您提供任何服务。若您发布的任何信息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平台有权视情况要求您进行改正、完善、删除或采取其他措施。因您发布的任何信息给平台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等责任,平台因此而遭受了损失的,平台有权向您追偿。
6.4 您知晓并同意平台合作、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有权基于提供信用或风控服务的需要,向合法保存有您的信息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平台)采集相应信息,用于验证您的信息的真实性及风险判断使用,并将上述分析结果提供给平台。
6.5 您在申请交易角色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平台有权拒绝您的申请或者撤销您的用户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用户的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更新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用户权利不能全面有效地行使的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平台有权因此撤销其相关资格,并不予以任何赔偿。
6.6 用户申请平台需求方角色,应当做出以下承诺:
6.6.1 作为需求方,应当严格遵守平台操作规则,上传真实的证明信息以获取相应的业务权限,必须保证所经营的产品符合自身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规定的经营范围;对于上传虚假证明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出,平台将取消需求方作为用户的使用资格,并报由相关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若证明信息变更、证件过期时,需在3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进行变更申请,若因不及时提交变更申请而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责任。
6.6.2 作为需求方,应当严格遵守平台对操作权限的规定,对已有权限存在异议时,需在角色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与平台联系予以处理;若因存在异议逾期不反馈而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责任。
6.6.3 作为需求方,应当严格遵守平台保密纪律,不得擅自披露任务信息,不得泄露国家、军队的秘密信息,若因需求方擅自违反平台保密纪律而造成的损失,由需求方自行承担,平台保留追究其违反保密纪律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6.6.4 作为需求方,必须对自身在平台发布和维护的货源信息、产品资源信息、运输信息等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因用户自身操作所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6.5 作为需求方,应当遵守诚信准则,保证自身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欺瞒他人;对于已经提交的任务信息,不得擅自无故变更,若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所有后果由需求方自行承担,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6.6 作为需求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应方牟取非法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应方做出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运输任何违禁物品;在未取得“军品运输通行证明”或相关许可文件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委托运输秘密军品;在未取得“危险品通行证明”或相关许可文件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委托运输危险品;若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所有后果由需求方自行承担,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6.7 作为需求方,遇到纠纷或紧急情况不能自行处理时,请及时联系平台或相关管理部门。但平台仅限于协助需求方进行紧急处置,平台对相关处置措施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6.8 作为需求方,有义务组织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平台组织的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提升业务水平。
6.6.9 作为需求方,执行任务时应当按有关文件要求携带监控设备及其他证件,在任务起运时要如实填写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在任务过程中应当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听从相关监控平台的指示,对不听从相关监控平台指示的行为所带来的所有后果需自行承担,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6.10 作为需求方,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供应方,如在此过程中发现供应方存在证件不全,证件过期,证件虚假伪造等行为时应当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反馈并停止业务活动。
6.6.11 作为需求方,您在获取车辆/人员信息后应当自行对车辆/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平台对车辆/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6.7 用户申请平台供应方角色,应当做出如下承诺:
6.7.1 作为供应方,应当严格遵守平台操作规范,上传真实的证明信息以获取相应的业务权限,对于上传虚假证明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出,平台将冻结供应方账号及相关供应资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证明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申请变更,若因不及时提交申请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7.2 作为供应方,应当严格遵守平台对操作权限的规定,对已有权限存在异议时,须在角色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与平台联系予以处理;若因存在异议逾期不反馈而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7.3 作为供应方,应当严格遵守平台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任务信息,不得泄露国家、军队、需求方、平台等的秘密信息,若因供应方违反平台保密规定而给平台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方承担责任,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4 作为供应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所有平台协议规则,包括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制定的相关行业人员规章制度。
6.7.5 作为供应方,在提供车辆运输服务时,应确认并同意将您所有的用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车辆与您的账号关联,您将按照本协议及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管理您所有的车辆,并对您账号下所有注册备案的车辆及使用该车辆承担的任务负全部责任。平台对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6.7.6 作为供应方,应当就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意外状况及时通知平台和需求方,并做出响应。作为供应方,需承担因自身没有及时响应预警而导致的平台接管预警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6.7.7 作为供应方,应遵守诚信准则,保证自身所提供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防器械、物流器具等资源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欺瞒他人。若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方自行承担,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8 作为供应方,有使用平台报价功能的权限,但所报出的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规律,不得恶意破坏市场竞争,一切不合理的报价行为,一经发现,平台将冻结供应方账号及相关供应资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9 作为供应方,有义务自行辨识确认需求方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6.7.10 作为供应方,在提供服务时,有义务保证需求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7.11 作为供应方,必须保证所经营的产品符合自身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规定经营范围。
6.7.12 作为供应方,有义务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平台培训,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提升业务水平。
6.7.13 作为供应方,北斗设备的维修必须遵照相关规定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改动或拆装北斗设备,如一旦发生此情形,需对平台作出赔偿且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14 作为供应方,在执行任务中,必须保证资源、产品、资质、路线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任务中必须携带相关证件、证明资料,不得在任务执行中擅自更改任务信息,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7.15 作为供应方,禁止以是平台注册用户为名,对外宣传和承揽业务,如经发现,平台有权冻结账号,暂停其所有业务,并保留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
供应方在平台上注册登记,不是与平台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平台对于操作和发布的涉及商务、业务或合同关系等法律关系的内容没有担保责任。供应方不得任何明示或暗示对外宣传和承揽业务,如经发现,平台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冻结相关承运资源,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6.7.16 作为供应方,在执行任务前,应当对运输货物做好针对性安全措施,对运输车辆和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以及北斗定位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运输安全告知;对需求方提供的运输任务证明材料和相关手续进行检查,对涉密或不便查阅的文件要做到提醒,禁止在需求方手续不齐全时承接任务。
6.7.17 作为供应方,应当在平台准入申请通过后,按照《物流与安保中心信息平台保证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根据所属服务范围和缴纳级别,足额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七、平台的收费服务
平台的部分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用户使用收费服务,请遵守相关协议;平台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相应修改和变更,平台也可能对部分免费服务在适当时间开启收费。如用户有任何异议,则可以停止使用服务;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若因不及时反馈而造成的损失,平台不予赔偿。
7.1 平台提供的任何免费试用或免费功能和服务不应视为平台放弃后续收费的权利。平台有权提前7天在平台官网上和/或具体平台服务应用内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您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若您继续使用相关平台服务,则需按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7.2 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7天单方调整费用标准及收费方式,并以公告形式通知您,而无需获得您的事先同意,如您不同意收费应当立即停止服务的使用,否则使用则视为您已同意并应当缴纳费用。
7.3 您使用平台服务时,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
7.3.1 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手机或者其他上网终端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7.3.2 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八、隐私政策
8.1 平台重视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依《物流与安保中心隐私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详情请参阅《物流与安保中心隐私政策》。《物流与安保中心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共同适用于您所使用的平台服务。
8.2 您在平台服务注册的账户具有密码保护功能,以确保您基本信息资料的安全,请您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信息。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或被盗以及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8.3 平台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使您存储在平台中的信息和通信内容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但不限于SSL、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我们对可能接触到信息的员工或外包人员也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他们签署保密协议,监控他们的操作情况等措施。平台会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平台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您的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但同时也请您注意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绝对完善的安全措施,请妥善保管好相关信息。
8.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用户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用户本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用户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用户的要求签订业务合同所必需的;
用于维护平台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
(8)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须的;
(9)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的,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知识产权
9.1 您了解及同意,除非平台另行声明,本协议项下服务包含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所有。
9.2 您应保证,除非取得平台书面授权,对于上述权利您不得(且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借、出售、散布、复制、修改、转载、汇编、发表、出版、还原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它方式发现原始码等的行为。
9.3 平台的Logo、“物流与安保中心”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平台其他标识、徽记、平台服务的名称等为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商标。未经平台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做其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做其他处理。
9.4 您理解并同意授权平台在宣传和推广中使用您的名称、商标、标识,但仅限于表明您属于我们的客户或合作伙伴。
9.5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时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等)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您已获合法授权,您的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行为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知识产权的异议,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平台相关规则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相关内容),且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给平台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全额赔偿。
9.6 您同意将您在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时上传、提交或发布的内容授予平台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使用许可以及完整的再许可权利;平台有权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该内容的整体或部分,及/或将该内容用于任何平台相关的软件或服务上。您进一步同意,平台有权以平台的名义独立或委托第三方针对侵犯以上权利的行为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行政投诉、平台投诉等,并获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获得的所有救济。
十、服务中止或终止
10.1 鉴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平台有权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全部或者任一部分的服务,包括免费服务和/或收费服务,并在平台官网上以公示的形式通知您。
10.2 您了解并同意,平台可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设备、设施和软硬件进行维护或检修,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止,平台无需承担责任,但应事先在平台官网以公示的形式通告您。
10.3 用户存在本协议约定的符合中止或终止条件的情况。
10.3.1 在下列情况下,本平台可以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1)在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任何规定、义务、保证或承诺的,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服务。如用户在被本平台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本平台用户的,本平台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一旦本平台发现用户的注册资料中有虚假内容的,本平台有权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注册用户在超过60天的时间未以平台账户及密码登录平台的,本平台有权解除本协议。
(4)如非因本平台的原因,用户未能按本协议或平台规则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费用,且在本平台指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本平台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协议。
(5)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平台服务的注册用户,本平台基于违约时适用的合同、规则等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本平台有权终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10.3.2 用户同意,其提出注销用户或退出平台申请后,本平台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在平台显著位置公告该用户即将退出平台。
(2)对于用户已经上传至本平台网站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如相关商品或服务没有履行中的交易,则本平台有权限制用户就该等商品或服务进行交易,并在本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3)如用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或服务达成交易的,则本平台可以暂不删除该项交易,但本平台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前将本协议即将终止的情况通知该交易的相对方。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用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十一、免责条款
11.1 平台仅提供本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您使用本服务时,因商品或服务交易本身以及您与任何第三方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责任,应由您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11.2 本服务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提供的,平台将尽力为您提供服务,但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您的预期。
11.3 平台是一个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源信息、货源信息)交换平台,信息由各用户提供,平台要求各信息提供者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平台仅就信息内容本身尽形式审查义务,但平台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您应谨慎判断。
11.4 平台仅就供应方注册身份及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进行形式审查,但平台对其运输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求方应当自行查验供应方及相关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并承担所有由于运输资质造成的风险。
11.5 驾驶员应当自行承担所有因道路限行、交通管理规定、交通管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
11.6 押运员因自身原因导致监控设备损坏、灭失,或未在任务途中按照规定开启监控设备,进而引起的在途监控服务无法有效进行,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
11.7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平台提供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平台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本服务中断或受阻,不视为平台违约,平台不承担责任:
(1)电信设备出现故障、公共网络故障;
(2)平台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3)电信部门及/或其他平台运营所依赖的有关部门、机构出现调整或故障;
(4)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法令、政策;
(5)您或平台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11.8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平台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您操作不当;
(2)您通过非平台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3)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4)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5)其他因网络信息或您行为引起的风险。
11.9 平台所提供的在途监控服务,是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由于北斗通信信号的客观技术因素,平台不保证用户使用的连贯性以及位置精准性。
11.10 平台所提供的地图路径规划服务,是基于平台现有地图数据、结合有关部门通知平台发布的限行信息生成路线,生成的路线仅保证避开有关部门已通知平台的限行区域。平台不保证路线符合路线沿途地区政策、法规。
11.11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平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处理违法违规内容,但其不构成平台的义务或承诺。
11.12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修复漏洞、保障安全性等考虑,平台有权对软件进行更新,您应该将相关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否则平台将不保证您能正常使用相关软件。如果您从未经平台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平台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3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鉴于互联网体制及环境的特殊性,您在服务中分享的信息及个人资料有可能会被他人复制、转载、擅改或做其它非法用途;您在此已充分意识此类风险的存在,并确认此等风险应完全由您自行承担,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4 您了解并同意,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及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基于服务使用规范所述,该等风险应由您自行承担,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有效通知
12.1 平台向您发出的任何通知,可采用电子邮件、平台门户首页、个人工作台提示、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等方式,且该等通知应自发送之日起7天内视为已向用户送达或生效。
12.2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向平台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发至平台对外正式公布或以第14条所述方式告知用户的线上或线下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或使用其他平台认可的其他通知方式进行送达。
十三、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3.2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任何争议,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3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3.4 平台于用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3.5 本协议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任何事项达成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安排、谅解和通信。
13.6 您理解并同意,平台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并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您可以通过平台客服热线(400-640-5656)与我们联系,您也可以选择通过邮件的方式联系我们,联系信息及地址如下: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科技一号楼,100089
电子邮箱:gfjgwl@ordi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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